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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文件要求,2026年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资格,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使单招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与指导,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点: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五)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0371-55855575 1803750789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2026年学校单独招生计划2270人。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1.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考生于规定时间(2026年4月24日08:00-18:00)登录https://zhengzhoutiyuan.com,进行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考试办法及考试科目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课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知识”成绩。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折算办法: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 100 米和立定跳远,每项100分,总分200分;报考非体育类专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总分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三)高中生(有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考生根据报考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同上。
(四)中职生(无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根据报考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同上。
(五)退役士兵: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经省教育厅认定,可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六)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

(七)考试地点: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具体考场详情,请参考准考证信息。
(八)考试成绩:学校根据国家级考试的评分标准,采取严格的保密和管理措施,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对考生试卷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九)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二)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名,计划数10人,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乘以2折算。退役士兵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分退役士兵考生,需参加面试加试,计划录满为止。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计划数单列,计划数10人。
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3月30日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统一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学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考生须于2026年4月21日9 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我校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五)在招生体检工作中,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校体育类专业的办学特色与实际培养情况,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严重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该意见第三部分所列疾病者,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依据教育部以及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修业期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专科)。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收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学年/生。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学校始终坚持“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在到校报到时按要求在“网上迎新”系统中“绿色通道”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8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另设立“我为郑体争荣誉”等专项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或退役后复学(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或“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政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主要补偿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六)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371-55855777
55854499
13653866666
学校网址:
https://www.zhengzhoutiyuan.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2026-03-24 10:59:18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文件要求,2026年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资格,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使单招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郑州体育职业学院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与指导,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类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点: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
(五)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0371-55855575 18037507899。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2026年学校单独招生计划2270人。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2026年普通高考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1.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考生于规定时间(2026年4月24日08:00-18:00)登录https://zhengzhoutiyuan.com,进行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考试办法及考试科目
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基础课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基础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总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为“文化知识”成绩。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折算办法: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项目为 100 米和立定跳远,每项100分,总分200分;报考非体育类专业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总分2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三)高中生(有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考生根据报考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同上。
(四)中职生(无会考成绩的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根据报考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方式同上。
(五)退役士兵: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经省教育厅认定,可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六)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

(七)考试地点:郑州体育职业学院。具体考场详情,请参考准考证信息。
(八)考试成绩:学校根据国家级考试的评分标准,采取严格的保密和管理措施,防止人为因素干扰,对考生试卷进行客观科学的评分,确保阅卷工作公平、公正。
(九)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一)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根据我校实际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二)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实行计划单列、单独排名,计划数10人,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乘以2折算。退役士兵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同分退役士兵考生,需参加面试加试,计划录满为止。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计划数单列,计划数10人。
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6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3月30日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学校。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统一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学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考生须于2026年4月21日9 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四)我校执行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五)在招生体检工作中,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校体育类专业的办学特色与实际培养情况,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所列严重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患有该意见第三部分所列疾病者,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依据教育部以及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修业期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专科)。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收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学年/生。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学校始终坚持“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在到校报到时按要求在“网上迎新”系统中“绿色通道”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学生综合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8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800元。另设立“我为郑体争荣誉”等专项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四)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或退役后复学(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 贷款代偿”或“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政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主要补偿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六)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300-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371-55855777
55854499
13653866666
学校网址:
https://www.zhengzhoutiyuan.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西段